【2021年11月办案有感一一合作炒股,包赚不赔,别信】
最近股市起伏不定,代理炒股的诉讼案件增多,这两天又接一案,与半年前某案情基本相同:A、B两人合作炒股,A出资出股票账户,B操作。约定赚了平分,赔了B承担。结果亏了,B不赔,A只能诉讼。
梳理其中的法律关系,一人出钱一人操盘,看似委托理财,就算有B的承诺,我们也不能以此来主张赔偿,因为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,委托人才可以请求赔偿损失。如果 B做为受托人正常操作买卖股票,炒股的亏损很难认定为 B的过错造成,B的承诺超出了法律保护的范围,法院会驳回A的诉求。事实上有案例就这样驳回了。
我们认为这样的合作更符合合伙的法律关系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合伙是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,订立的共享利益、共担风险;所以赔了B也是要分担的,结合约定的“赚了平分”,让B一个人承担亏损是不合理的,对等的责任分担,也就是损失一人一半更符合法律的平等精神。
半年前的案件,法院的判决与我们的分析完全一致。这一案相信也一样。
提醒大家一句,包赚不赔,这样的炒股承诺别信哈